英国一名法官在审案时判定穆斯林妇女在法庭佐证事必须除去蒙面黑布。
英国法官裁定,穆斯林妇女虽可穿戴遮住整张脸的黑色蒙面布(Niqab)出庭,但在提供证词时则必须摘下蒙面。
在伦敦布莱克弗莱尔刑事案法庭(Blackfriars Crown Court)审理案件的墨菲法官Justice Peter Murphy)要求一名被指控犯有恐吓证人罪的穆斯林妇女除去蒙面布。
由于英国属于惯例法系,法官的判决在被更新和更有权威的判决推翻前就成为法例。
这位22岁的女子则拒绝在任何男子面前除去蒙面。 她在之前的听证中声称自己无罪。 由于法律原因,这位女子姓名目前不能透露。
法官的决定意味着如果这名妇女仍然拒绝除去蒙面,那么她就可能会因为藐视法庭而入狱。
特别处理
法官表示,可以在这名妇女提供证词的时候设立一个屏风,让公众无法看到她,但是她的脸必须能够让法官本人、陪审团和律师看到。
不过在审讯的其它时间内,这名妇女可以配戴蒙面坐在被告席上。
法官表示,"蒙面已成为法庭上显而易见却被人刻意忽视的问题。很多法官在对待这个问题上存在一些担忧和不安。"
不过墨菲法官表示,"如果法官在不同情况下、不同案例中采取不同的方式,那么在司法程序上就会处于无政府状态。"
当被问及是否会对此裁定进行上诉的时候,这名妇女的律师说,"会考虑我们的选择"。
在此之前,英国内政部部长布朗(Jeremy Browne)曾表示,政府应该考虑禁止穆斯林女孩在学校等公众场合戴蒙面布。
(编译:林杉 责编: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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