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

BBC主页: 官媒:新快报记者“承认收钱发失实报道”

bbcchinese.com | 新闻主页
 
Manage your social media

Best social media tool for image publishing to Facebook and Twitter. Look amazing and delight your followers. Get 40% off when you sign up today.
From our sponsors
官媒:新快报记者"承认收钱发失实报道"
Oct 26th 2013, 02:14, by BBC Chinese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陈永洲目前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刑拘。

中国官方媒体说,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刑拘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悔罪"。

中国央视早间节目《朝闻天下》星期六(10月26日)播出了有关视频采访报道。

报道说,陈永洲向办案民警承认,"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中联重科大量失事报道,致其声誉严重受损"。

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陈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10余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有的甚至看都没看,就在《新快报》等媒体上发表。

央视报道说,证据显示,在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期间,陈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

陈永洲在央视节目中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并告诫同行"要以我为诫"。

中国央视的节目播出后,《新快报》尚未对此作出回应。该报网站也没有提及陈永洲在央视采访中承认犯罪的报道。《新快报》此前曾连续在头版呼吁湖南当局放人,并称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职务行为。

在陈永洲被刑拘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在《新快报》的官方微博发表了大量评论,目前评论已达1万余条,显示事件继续引起网民的强烈关注。

网友"@幼稚园小锐锐"说:俺彻底变成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了。一方面新快报社论要求放人,另一方面央视说嫌犯已供述自己有罪。检院你几时才批捕呀,法院几时才能粉墨登场啊。

"@米瑞容"则质疑说:为什么作为本案最重要的出钱的那个"他们"只字未提?就如同买凶杀人案,总要说出买凶的人吧?

另一名网友"@媒体人谭军"则表示:"新快报水深火热,记者不争气啊。""@玉墟仙子"则说,"拿钱当打手,穿帮后公器私用试图舆论绑架司法"。

"@博联马晓霖"表示,我尚不能断定新快报和湖南警方是否互为资本的打手,但是,这个思路的提出很有意思。瓜前李下,显山露水。

"@feehom2002"则说:"今天哑火了,估计萱萱进场控制了。不然一场舆论战就继续了。新快报在当事人认罪的情况下,很难再为其争取。但程序不当的长沙警察还是要检讨追究责任的。"

网友"@从小消化不良"表示,"以前不公布证据,你们喊无罪抓人。现在公布证据,你们要程序公义。我跟他说跨省程序合理,你要扯播出报道程序不合理。就好像程序不合理,他就没犯罪了?奇怪的言论。"

网友"@AC阿布"说:有骨头有节操的新快报不会无视中小股民损失的,不就13亿吗?赔,赔他个姹紫千红!赔他个万里无云!赔他"关门就关门"。

"@小小李的飞刀"认为,"有两种可能:一陈软弱违心认罪了,那么压力直逼新快报;二陈说的是真心,那么新快报也得换编辑。所以这一切取决于陈会不会在庭上翻供。"

网友"笑蜀"则表示,"没有律师抗辩,未经法庭确认,任何嫌疑人都是无罪的。任何供述、任何侦察结果都是可疑的,都不能作为确定事实来报道"。

笑蜀认为,"把侦察机关单方面的说法,包括嫌疑人的供述作为确定的事实报道,是对嫌疑人新的构陷、新的迫害,更是典型的舆论审判,干预司法。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撰稿/责编:萧尔)

网友读后有话说,请用下表: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