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偷拍性爱光盘一案涉及了一些知名女艺人,除拍摄性爱光盘外还涉及性侵。
台湾一名偷拍包括女星与女模性爱光盘的富少李宗瑞,因性侵及偷拍等罪名成立,被法院判刑十八年半。
李宗瑞偷拍性爱光盘一案因为涉及了一些知名女艺人,曾被台媒拿来同港星陈冠希性爱影片案相提并论,但与陈案不同的是李宗瑞除拍摄性爱光盘外还涉及性侵。
检方此前指控李宗瑞性侵偷拍逾三十名女子而求刑三十年,法院的判决则认定李宗瑞性侵九名女子,偷拍十五人而判刑十八年半。
李宗瑞同这些女子是在夜店认识,检察官指控他对这些女子下药性侵,并将过程录成性爱光盘,李宗瑞则说他从未下药与性侵,与这些女子性交是两相情愿。
法院在检视性爱光盘等证据后,认定部份女子同李宗瑞性交是两相情愿,但有九名女子是遭到李宗瑞性侵。
法官对李宗瑞性侵行为定罪的法条是乘机性交罪而非检方起诉的强制性交罪,两罪的不同在于是否有下药行为,法院认定无下药迷奸证据,并认定李宗瑞是趁这些女子酒醉后将其带回家乘机性侵。
其偷拍与女子的性爱录像则被以妨害秘密罪论罪,此一定罪可以易科罚金。法官也判决李宗瑞必须赔偿其性侵的十二名女子共1,425万台币。
李宗瑞的律师表示他对这样的判决过重不服将上诉,且对于案发至今一直被收押也很不高兴。
而一名遭李宗瑞性侵的女子则通过律师说法官对李宗瑞的判刑过轻,且担心李宗瑞被释放后可能会对作证者进行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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