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面包店"胖达人",号称"纯天然,无香精"的面包,里面却加了人工香料。(中央社图片)
台湾艺人小S(本名徐熙娣)最近身陷代言风波,今天(11日)上午首次被传唤至台北地检署作证,讯问有关胖达人涉嫌诈欺及内线交易一案等相关情资。
讯问于一小时多后结束,小S走出北检时面色凝重,面对大批媒体仅表示谢谢关心,即在亲友陪同下离开。
检方表示,总共签发给小S两张证人传票,内容分别为胖达人涉嫌"诈欺罪"以及"违反证券交易法案",请她一并到案陈述,藉以厘清她在该案中的站台代言以及内线交易中扮演之角色。
香精面包
"胖达人手感烘焙面包"号称天然酵母,但却被曝光使用多款人工香精,日前除了被行政裁罚新台币18万元罚款,另外又抖出小S先生许雅钧及许父许庆祥等相关人士涉嫌内线交易。
检方同时怀疑,小S是否有代言不实的诈欺之嫌,虽然小S在日前受访时供称,并不知道面包内含香精,但是否会被起诉,仍要等待调查。
小S曾多次为胖达人新店开幕时站台宣传,曾说:"这个面包主打天然酵粉,口感非常好吃。"
若小S在事前知道胖达人有添加香精,但又做出不实代言,恐怕会涉嫌诈欺,由证人转列被告。
名人代言
这事引发多方关注。民众在选择名人代言产品时更是蒙上了一层疑虑,当名人代言商品,但却出现广告不实或产品有问题时,究竟应不应该或会不会负担法律责任。
根据台湾的《公平交易法》,若代言的产品广告不实,代言人必须和广告主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但这样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的告诉社会大众,到底是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因此,即使名人代言的不实广告问题层出不穷,也很少见到事后有代言者真正被罚。在台湾,尽管代言纠纷频传,也是到近几年来才有零星艺人遭罚。
据《中国时报》日前报导,资深艺人徐乃麟也感叹,政府对于夸大不实的广告没有明确标准,怎可拿艺人开刀,而大牌艺人代言本来就多,对于各项商品很难有深入了解。
名人以自身可信赖的形象,向民众推销产品,进而使他们愿意自掏腰包购买所谓优质或有效的产品,但民众是否该思考,有名人代言是否就该抹去自身对产品的判断呢?
药品造假
名人代言的争议不只在台湾延烧,在中国大陆也有许多类似的案例;上月底在中国才发生,一款名为"绿瘦玉人减肥胶囊"的减肥产品涉嫌违规经营,而该公司大部份产品也被查获无正式批号。
此款减肥药在中国热销,据销售人员透露,其日销售额可以达到几百万元,而且为了吸引消费者,"绿瘦"也请了中国知名女星范冰冰、黄圣依、谢娜等为广告代言。
其中,范冰冰在代言广告里就说:"想瘦哪就瘦哪,瘦脸、瘦腰、瘦腿,发现曲线的秘密,就上绿瘦。"
日前两高官员也表示,名人代言若没涉及广告主或经营者的角色,通常"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不等于"不担责",代言虚假广告宣传,也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受到行政处罚。
名人代言广告看似可以简单的赚进大把钞票,虽然看似诱人,不过只要一出事,名人们苦心经营的形象和声誉便全毁。而消费者也要审慎选择,不要因为名人效应而盲目消费,才是保护自身权益的不二法门。
(撰稿:思翰 责编:顾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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