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其一家属仍希望追究其死因。
浙江温州官员於其一"双规"期间猝死案一审判决,6名被告分别被判4-14年监禁。
据路透社报道,其中一名被告认为量刑过重,不服判决已经上诉。
受害人家属委托律师浦志强告诉BBC,中共纪委官员因执行"双规"任务致人死亡而获刑,这是"罕见"的。
他认为,这一判决一方面是对各地纪检官员的警告,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党内法制"对法制的破坏。
浦志强说,据他所知,六名被告认为此案主犯在审理过程中得到了"庇护",他们不服判决,都已上诉。
BBC目前尚无法证实这一消息。
承担责任
浦志强认为,在目前的诉讼架构下,於其一死亡案中对每一位被告的量刑或嫌过重。
如果是法律上具有限制人身自由、执行审讯的公安机关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造成嫌疑人死亡,执行者本人和他们所在的公安机关应分担法律责任。
於其一案则不然,致人死亡的全部法律责任都由执行者承担。
此案被告是奉上级之命行事,连主要致死行为本身都是在温州纪委高层主持的会议上决定的,而最后下令逼供的上级官员未受惩罚,这不合理、不公平。
路透社说,於其一的遗孀也认为一审判决不公。
不过,浦志强承认,这一判决等于向全国的纪检干部发出了一个警告信号,即奉命调查有问题官员时如果触犯了法律也需承担责任。
这可以称得上是积极的一点,希望以后被"双规"、调查的党政领导干部被刑讯逼供现象能因此而减少。
"双规"猝死
此案六名被告,程文杰、吴植伟、李翔、南宇、谷陈福和章方潮,都是中共党员,其中5人是中共地方纪委官员,另1名是地方检察院官员。
法庭裁定他们在於其一"双规"期间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其死亡。
於其一被"双规"前担任温州市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他在"双规"期间,头部被反复摁入冰水桶里致死。案发后中国媒体报道称他的尸体躯干上有伤痕。
此案在浙江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17日开庭,30日判决,但中国媒体没有关于判决的报道。
据中国媒体报道,於其一被调查的原因可能与一宗土地交易有关。
"党内法制"
浦志强表示,此案暴露了"双规"这种司法系统之外的机构实际上是"山寨版"的党内法制,是"破坏法制的"。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共内部监督党纪的机构,属于党派内部的机构,无权限制人身自由、逼供。
"双规"是指中共干部被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
被调查干部在"双规"期间受到的对待各不相同,但高压逼供情况并不罕见,也曾发生党内"双规"变成刑讯逼供的事件。
於其一是中国媒体有报道的第二名在"双规"期间非正常死亡的中国干部。
作为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的浦志强在第一天庭审时被禁止向被告提问,并被赶出法庭。
(撰稿:郱书 责编:尚清)
网友如要发表评论,请使用下表: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